关于秦皇岛工伤保险待遇遇到的情况有哪些

- 2021-06-22-

关于秦皇岛工伤保险待遇遇到的情况有哪些

  秦皇岛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时,应当到指定的医疗组织就医,紧急情况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组织救治,所需费用先由受伤员工所在单位垫付。

  2、员工产生工伤或职业病应享用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承受工伤医疗,享用罢工医疗待遇。罢工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出。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组织申报结算。

  3、工伤员工在本行政区定点医疗组织以外的医疗组织急(抢)救医治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受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组织陈述。愈期不陈述或未经经办组织批准,持续在定点医疗组织以外医治的,其工伤医疗费用经办组织不予报销。

  4、工伤员工回原籍居住需要工伤医治,应在自己长期居住地挑选一家工伤保险或根本医疗保险定点组织,由用人单位到经办组织办理请求手续。

  5、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扣除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补贴低于统筹区工资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且用人单位难以组织作业的,用人单位应以伤残补贴为基数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补贴实际收取数额低于统筹区域工资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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