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的法律责任

- 2020-11-19-

          下面介绍一下秦皇岛代缴社保工作法律上应承担的劳动法和工伤责任。

    一、有承担劳动法的有关责任

        1. 劳务公司为职工个人购买社保的情形: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保,前提是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有义务为职工支付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工资,与职工私下约定的不承担职工的劳动报酬严格意义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2. 劳务公司为用工单位员工代缴社保的,然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输送到用工单位,并与用工单位协议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但是,严格来说这种协议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尤其是实际用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时候,或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势必将承担支付被派遣职工劳动报酬的义务,至少应向职工支付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工资。

       3. 劳务公司有义务支付职工工龄工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么关于秦皇岛代缴社保的相关内容就说到这里了,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跟我们一起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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